使用已停用的保险条款,天安财险一支公司被罚
10月1日消息,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因使用已停用的保险条款,日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处罚款30万元;时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张双达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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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消息,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因使用已停用的保险条款,日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处罚款30万元;时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张双达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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