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期货、期权要来了?大商所公开征求意见
9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就原木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此次公开征求市场意见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结合上述文件,原木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LG,交易标的为针叶原木,交易单位为90立方米/手,最小变动价位是0.5元/立方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合约月份为1、3、5、7、9、11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此次一并征求意见的原木期权合约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思路一致,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
其中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均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行权方式均为美式期权;行权价格均覆盖标的期货合约1.5倍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范围,以满足交易者对平值、实值、虚值期权的交易需求;期权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二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原木可分为针叶原木与阔叶原木,针叶原木标准化程度较高,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筑领域。我国是针叶原木的主要消费国和进口国,2023年表观消费量约5475万立方米,市场规模约459亿元,其中进口针叶原木约2810万立方米,市场规模约264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原木期货和期权上市后,可以集中反映国内原木市场供需情况,并作为我国企业进口原木定价的重要参考,有助于提升我国木材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经过与原木产业链企业与行业协会的反复论证,大商所完成了原木期货和期权合约规则的设计工作。下一步,大商所将梳理并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约和规则,确保其贴近产业实际特征,方便产业客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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