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东方甄选收七位数宣传费!一抖音用户被判赔36000元
2月7日消息,今日,东方甄选官微发文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就抖音用户崔某网络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发布言论不实,侵害了东方甄选名誉权,要求被告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东方甄选称,2024年6月22日,应贵州省商务厅邀请,东方甄选前往贵州开展“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
随后,被告使用“东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账号,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东方甄选的谣言,称“东方甄选对文旅直播活动,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高达七位数宣传费”,并谎称“有相关沟通原音录音”等证据,误导大量网友。
根据第三方统计,被告捏造的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吸引点赞超过8000次。
2024年6月29日,东方甄选发布声明,澄清东方甄选从未向政府要过宣传费,也坚持不向任何企业或商家收取坑位费。
但崔某依然继续发布侵权视频及不实言论,持续侵害东方甄选商誉。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涉案言论不属实,对东方甄选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侵害了东方甄选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如下:
一、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崔某使用昵称为“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和昵称为“Lily”(抖音号:9797Lily)的抖音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甄选公开赔礼道歉,为东方甄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不少于 168 小时;
二、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崔某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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