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沫沫涉敲诈勒索被拘,律师是三只羊请的?律师解读:如属实则违法

近日,两大头部主播辛巴和三只羊在网络互撕引发舆论关注。同时,该事件也使得三只羊旗下主播沫沫去向被广泛关注。

此前潇湘晨报报道,此事后有网友发布言论称,沫沫进入三只羊公司后,被安排给三只羊的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当情人,后被其妻子发现,沫沫索要赔偿,被三只羊公司法务取证,沫沫因涉敲诈勒索被抓。卢文庆后称系谣传。

据多家媒体报道,沫沫被抓系与小杨哥有关,现关押在合肥某看守所。沫沫的前老板,自媒体博主“妖怪ZZzAigc”朱旭栋频频在网络发布与该案相关消息。近日,朱旭栋发文指责沫沫家人,并称沫沫的律师系三只羊方面花钱聘请。

律师表示,律师的委托应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如果爆料属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资金或推荐律师,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应避免利益冲突。

前老板报料:沫沫的律师是三只羊花钱请的

此次辛巴和三只羊方面互撕系因售卖大闸蟹引发,辛巴在网络炮轰三只羊商业模式,并爆出多个消息,比如三只羊做局将主播沫沫“送进去”、卢文庆曾因刷单被判缓刑等等,引发舆论关注。

辛巴爆料后,有网友发布言论称,沫沫进入三只羊公司后,被安排给三只羊的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当情人,后被其妻子发现,沫沫索要赔偿,被三只羊公司法务取证,沫沫因涉敲诈勒索被抓。

沫沫照片。网络视频截图

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一度将自己抖音账号隐藏,后又开放账号就多问题进行回应,其称自己确实走过弯路,网络传言其和某女士的问题系谣传,还称三只羊未因售卖涉事梅菜扣肉产品被处罚等,不过三只羊截至目前尚未公开回应沫沫去向问题。

在此事引发关注后,一名曾经和沫沫有过合作的人士发声证实沫沫确实已经被抓,这名人士系沫沫前老板证意集团创始人“妖怪ZZzAigc”朱旭栋,其表示,经过其调查,沫沫的案子与卢文庆无关,而与“疯狂小杨哥”张庆杨有关。

卢文庆回应传闻。网络截图

朱旭栋表示,他和沫沫相识于2023年4月认识,合作了两个月时间,期间沫沫又和三只羊方面存在接触,并在6月份决定前往三只羊。据三只羊创始人小杨哥(张庆扬)自称,在创立三只羊之前也是一名娱乐主播,曾和沫沫打过PK,当时小杨哥的粉丝量还不如沫沫,其他主播都不愿意连他,但沫沫愿意。

张庆杨与沫沫早前直播画面。网络截图

朱旭栋称,在沫沫决定去三只羊后,他给沫沫转了5200元作为资助,此前还预支了50000元工资。

朱旭栋透露,沫沫当时经济情况不是很好,因为为了与前经纪公司解约,有100万的违约费用,支付了部分后还欠了几十万。

但没曾想,沫沫去了三只羊仅几个月后,就处于失联状态,其抖音账号已经9个月未更新。

朱旭栋称,此次辛巴喊话引发全网关注后,他开始尝试了解沫沫真实去向。因为他曾经预支了沫沫5万元工资,开始委托律师起诉沫沫,通过法院了解沫沫去向,并核实到沫沫确实已经被关押在合肥,同时,另外还有一名男性涉及此案。

朱旭栋还透露,他已经与沫沫家人取得联系,但对方后续未能予以配合,双方甚至闹得不愉快。

“我跟他家里沟通过程中,一直都在骂他们……最搞笑的是跟我沟通中,他们最怕的还是自己在村里丢了面子……”朱旭栋在网络指责沫沫家人,同时他透露,沫沫爸妈没给沫沫请律师,所谓律师是三只羊方面出钱给请的。其同时称,自己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

“妖怪ZZzAigc”发文截图

而据正在新闻报道,沫沫叔叔受访时称“因为现在人(沫沫)在他们手上,我们也不敢搞,去年我二哥二嫂(沫沫父母)去合肥(找小杨哥),保安都不让进门,现在这几天(因为事情曝光上了热搜)他们急了,一天四五通电话。”

沫沫家属表示,本来和对面(三只羊)已经谈拢,因为抖音上网红“妖怪ZZzAigc”将家属的私人聊天语音曝光,对面(三只羊)又反悔了,“网红博流量,没有底线。”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三只羊网络科技,暂未得到相关回应。

律师解读:如属实违反法律规定

如消息属实,此案受害人系小杨哥,而嫌疑人的律师又是小杨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只羊集团方面聘请,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开始介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在必要时代理申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侦查机关进行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程序上,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可以选择和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需要向办理案件的机关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授权的手续,并告知相关机构自己的身份及委托情况。

同时,刘凯表示,律师的委托应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如果爆料属实,受害人小杨哥或其所控公司三只羊为嫌疑人沫沫聘请律师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资金或推荐律师,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应避免利益冲突。尤其在刑事案件中,这种安排在法律伦理层面是不建议的,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如果自媒体博主发布的内容不属实,该博主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首先,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再次,如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自媒体博主在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刑事案件时,需要格外谨慎,以避免承担法律后果。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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