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毒鹅肠”案宣判:男子给冰冻鹅肠添加甲醛冒充鲜货卖给火锅店,获刑3年半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杜某从外地购进冷冻鹅肠,经解冻清洗后,向鹅肠内加入“红曲红”“日落红”着色,加入有毒有害物“甲醛”保鲜,然后销售给西昌的多家火锅店……

9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西昌市公安局举行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日前,杜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西昌市公安局森警(食药环侦)大队的办案民警阿木天宝向红星新闻记者详细介绍了案情。据他介绍,一根进价1.5元的冰冻鹅肠,加入“红曲红”“日落红”“甲醛”着色保鲜,冒充新鲜鹅肠销售给火锅店,可卖到八九元一根,可谓暴利。

加入有毒有害的甲醛保鲜

冒充鲜鹅肠销售给火锅店

鹅肠,是众多火锅爱好者的必选菜品之一。办案民警阿木天宝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23年2月,他们在对该市市区内冷链食品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杜某等人专门配送鹅肠等水发制品,但不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经西昌市公安局分析研判,杜某从外地批量进货可能性极大,结合鲜鹅肠存储过程中易变质的特点,存在违法添加甲醛等非食用物质的风险。经西昌市公安局和凉山州食品药品检测所检测确证,涉案样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甲醛。对此,西昌警方迅速立案侦查。

杜某在冰冻鹅肠中加入“红曲红”

民警阿木天宝介绍,实际上,市场上每天新鲜鹅肠很少,杜某从成都某批发市场进购冰冻鹅肠至西昌,用冰冻鹅肠冒充新鲜鹅肠,为使解冻清理好的冰冻鹅肠外观与新鲜鹅肠相似,杜某向解冻清理好的鹅肠中加入“红曲红”“日落红”着色,视情况加入有毒有害物“甲醛”保鲜,冒充鲜鹅肠销售给西昌市多家火锅店。

最终,西昌警方成功抓获嫌疑人杜某,捣毁黑窝点1处、冻库1个,查获冰冻鹅肠1500余斤,扣押涉案车辆1台。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杜某被刑事拘留。

查获现场

一根进价1.5元卖八九元

男子被判3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

据民警介绍,本次“毒鹅肠”案中,用甲醛浸泡“冷冻鹅肠”冒充“新鲜鹅肠”,利用了甲醛与蛋白质中氨基结合使蛋白质变性原理,既能使解冻后鹅肠显得挺括,接近“新鲜鹅肠”的脆爽口感,又可达到防腐保鲜、延长货期的作用。

据悉,甲醛因危害人体健康,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甲醛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而“红曲红”是一种由红曲霉菌发酵而成的天然食用色素,过量食用会引起恶心和呕吐、头痛和头晕、腹胀、胃痛、肝脏损伤等。

民警阿木天宝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杜某从批发市场进购冰冻鹅肠,一根进价只要1.5元,但是用“红曲红”“日落红”“甲醛”保鲜处理后,冒充新鲜鹅肠卖可以卖到八九元一根,可以说是暴利。但是,消费者根本无法分辨这是冰冻鹅肠。

今年7月22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杜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9月24日,西昌公安对查获的800余根“毒鹅肠”进行了销毁。

西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夏季行动”期间,西昌公安共侦破食品类、药品类、环境类、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破获公安厅督办食品类案件1件,有力震慑了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食药环等领域的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西昌警方供图

编辑 潘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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