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套路”深,居民消费需谨慎
近期,有群众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金融监管局”)于9月23日发布风险提示:请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案例
被“低息”诱惑背负巨额债务
居民王某在刷短视频时发现一则宣称“无手续费”“无其他任何费用”的借贷广告,遂点击链接并根据页面提示下载了某网络贷款APP。注册登记并填写个人信息后,王某借到了款,但经仔细核对还款明细后,发现账单后另附有一张担保费用账单,自己实际借款成本远高于预期,才明白该网络贷款平台通过暗含的担保合同变相提高了实际借款成本。
居民陈某没有经受住一则网络贷款广告的低息诱惑,觉得按时还款不成问题,在消费欲望的驱使下非理性借贷,没想到还款压力越来越大。同时,陈某在申请网络贷款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遭到泄露,导致其接收到大量网络贷款广告。在短期无法偿清债务的情况下,为解燃眉之急,陈某随即向其他若干个网络贷款APP借款还贷,最终导致债务发生“滚雪球”效应,形成巨额借款。
“套路”
模糊利息费用诱导过度借贷
据悉,不良网络贷款的“套路”主要有三种:
一是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客户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王某案例的模式,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包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是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客户相关信息后,将客户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是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提醒
办理贷款要选择正规金融渠道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辽宁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
选择正规金融渠道,明晰权责。办理贷款业务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谨防无牌照无资质的不法机构。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切勿轻信虚假承诺。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慎授权。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在办理网络贷款业务时,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借贷。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选择适当产品,避免冲动交易,防止因过度消费而陷入债务困境。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积极应对不法侵害,理性维权。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应采取合法合规手段,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陷入诈骗陷阱应保存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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