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披露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或还因文件虚假记载遭股民索赔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9月2日,中核钛白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3个月,至2024年9月25日。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4%,最高成交价为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
经查,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条等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王泽龙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对洪浩炜没收违法所得1419.39万元,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处以4650万元罚款;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1.07万元,并处以2325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没收违法所得78.94万元,并处以697.5万元罚款;对韩雨辰合计处以77.5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中核钛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核钛白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4条,专利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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