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中全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盐湖区委原书记孙中全(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中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中全利用担任永济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运城市政协副主席和盐湖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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