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索赔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8月30日,大参林发布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大参林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3日到期,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3日。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计划将于2024年12月3日存续期到期,根据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审议结果,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变更和终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分别召开了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3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大参林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大参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成立于1999年,大参林医药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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