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富佳股份股东黄小平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9月2日,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佳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股东黄小平因违规减持股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黄小平在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0100股,减持金额193.67万元。在减持前,黄小平未按照承诺履行减持的预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 宁波监管局决定对黄小平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黄小平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黄小平先生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2.对黄小平处罚人民币2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小平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100股,回购金额192.74万元,并将违规减持部分的价差收益9322元以及处罚款2万元上缴至公司。

富佳股份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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