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饲养者杀犬藏尸太荒谬 企图逃避责任反遭严惩

恶犬饲养者杀犬藏尸太荒谬!12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发生了一起恶犬撕咬4岁男童的事件。12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发布通报称,伤人犬只由郭某饲养,未加管束窜至村内道路,导致男童被咬伤。事发后,郭某为逃避责任将犬只转移至外地并杀死掩埋藏匿。目前,郭某和协助其掩盖事实的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尽管警方通报中提到受伤男孩情况基本平稳,但更多报道显示,男孩受到的伤害非常严重。门诊病历显示:“右侧上下肢多发皮肤裂伤。昏迷状,呼之不应,呼吸急促。”

养狗导致4岁儿童严重受伤,饲养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警方通报指出,事件直接原因是饲养者对犬只缺乏管束。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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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郭某企图通过转移、杀死并掩埋犬只来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同样令人谴责。这种做法不仅未能逃脱法律制裁,反而使自己付出更大的代价。

此次事件发生在农村地区,虽然农村对养犬的管理相对宽松,但仍需强调和遵循相关规定。许多农村地区存在犬只放养的情况,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威胁他人的安全,还可能导致流浪犬增加及狂犬病流行等问题。随着城乡融合的推进,这些错误做法需要改正。

警方已查获犬只尸体,相关证据浮出水面,饲养者必将为自己的鲁莽和无知承担责任。对于广大宠物主来说,不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利于构建宠物友好的社会氛围。养犬者应从自身做起,推动文明养犬风尚的形成,这样才能获得社会更高的包容度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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