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鹤庆一辅警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获刑半年
庭审现场
近日,云南鹤庆县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引关注:当地县公安局一辅警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安机关查禁活动信息后,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某从2018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在鹤庆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担任辅警,参与辖区内出租屋、流动人口排查及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查禁活动。2022年至2023年初,雷某某利用担任辅警的职务便利,获取公安机关查禁活动信息后,明知其朋友高某某经营的KTV场所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仍向其通风报信,帮助高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被告人雷某某作为代表国家机关从事查禁犯罪活动的一名辅警,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雷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合议庭当庭宣判,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庭审当日鹤庆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予以逮捕。案件宣判后,雷某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时,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部分职工6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筑牢思想防线、依法履职,知敬畏、存戒惧,办案过程中切不能因一念之差,将曾经引以为荣的“警服”变成“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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