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贫困生旅游做书面检查 资助资格被取消

11月23日,浙江大学针对“贫困生晒国内外旅游照”一事发布通报。经学院调查核实,方某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21级本科生,于2021-2022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被认定为资助对象。今年该生有多次出行记录,其中旅游三次。学院认为其存在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目前,学生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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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表示将深入反思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做好受助对象经济状况的动态了解,完善意见建议的响应和反馈机制,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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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多位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一位拿学校资助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朋友圈晒出到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引发广泛关注。网民称该学生姓方,是2021级本科生。疑似该学生的朋友圈截图显示,其定位包括昆明、丽江、西藏、三亚、苏州、重庆、四川、厦门、泉州、新疆、上海、青岛、烟台、大连、韩国、日本等地。

事件在浙江大学一校园论坛上也引发了很大讨论。据称,方同学解释了收入来源、申请资助原因及出行支出等方面的情况。他提到收入来源包括勤工助学1100小时的收入、历年累计奖学金、学校资助、家教所得等。他还表示父母多年前离异,均未负责他的生活费和学费,父亲因生意失败欠债几百万,目前在工厂做小时工,母亲在鞋厂务工,收入入不敷出。他自己还要负担爷爷的生活费。部分行程是因为出任务和社会实践,部分是因私出行,如朋友生日、看望母亲等。对于去韩国济州岛和日本大阪等地旅游,他列出了详细的支出明细,并强调使用自己的存款前往旅行。他表示自己的个人收入能覆盖支出,并再次道歉。

此次风波凸显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的重要性。学生的经济状况会随时间变化,因此资助对象的认定应是一个动态过程,及时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变化,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社会负面影响。此外,还需要加强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克服困难,勤学笃志,茁壮成才。这样才能让助学金真正发挥效果,做到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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