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儿童认亲后难以融入家庭,专家建议

法治日报| 作者 文丽娟 张婉莹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10月30日,电影《失孤》原形案二审维持原判。两起热点案件引发社会对寻亲群体的高度关注。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近年来寻亲成功的案例发现,在经历了和孩子相认的喜悦后,一些被拐家庭又陷入了新的困境:“梅姨案”中的欧阳佳豪被拐时仅3岁,与父亲相认时已22岁,19年的分离使父子间缺乏共同话题;钟彬认亲后,未给亲生父母留下联系方式;同案的礼礼回家3年,很少叫“爸爸”“妈妈”。孩子失而复得后,要想真正融入原生家庭、过上和普通人一样的幸福生活并不容易。

还有的被拐儿童认亲后得知,家庭遭遇一系列变故,自己已经“无家可归”。比如杨妞花5岁被拐卖后,父亲因自责开始酗酒,母亲因思念逐渐精神失常。1997年,父亲吐血身亡;一年后,母亲郁郁而终。

“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对记者说,儿童拐卖,永远都是幸福家庭的天敌,每一个寻亲家庭都是一部血泪史,亲人的失踪,让全家人陷于万劫不复。好不容易找回孩子,被拐儿童在新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形成了对收养家庭的身份认同,当他们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时,需要重新建立对原生家庭的身份认同,这一过程往往充满困惑和矛盾,一些孩子会在两个家庭的情感拉扯中感到迷茫和痛苦,自我定位失调。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未成年人检察项目督导叶朕注意到,一些儿童遭到拐卖后,其面临的第一个威胁是生存权。被拐卖后,由于不是购买方的亲生骨肉等原因,一些被拐卖儿童缺乏食物、良好的住所、及时的医疗等基本的生存保障,还容易衍生出家暴、虐待等问题。一些被拐卖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被作为商品对待,儿童的发展权和参与权被忽视,直观表现在被剥夺受教育权利、不被尊重个人看法等。

“这些都可能导致被拐卖儿童面临生长发育受阻、身体素质差等身体创伤以及出现抑郁症等心理创伤。这些创伤严重影响被拐卖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比如缺乏教育经历影响到就业、不完整的人格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等。”叶朕说。

实践中,对于拐卖犯罪中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庭,司法救助能做些什么?怎样为被拐儿童提供后续的救助和安置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认为,一些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庭可以按照“两高”相关工作机制,申请国家救助。在这些年的打拐案件中,社会救助机制也发挥了很多作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可以相互协助。

“关于事后救助,目前法律规定还不是特别健全,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有一些零星的规定,就是对被害的未成年人有一些救助机制。而对于被拐儿童成年后的救助,刑事诉讼法里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在刑诉法中完善国家救助制度。”程雷说。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马运瑞建议,司法机关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以及民间组织的合作,共同构建完善救助机制,为救助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要不断加强对于受害者的心理康复治疗,在生活上对其进行帮助,从而使他们能够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司法机关也要加强对受害者的后期救助服务,受害者完成救助或治疗顺利回家后,应定期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现状,出现问题即时给予帮助。”马运瑞说。

他还提出,建立被拐儿童安置中心,受害者被解救后,无法及时回到亲人身边的,安置中心为他们提供住宿等服务,直到他们与家人团聚;身心遭受很大伤害,一时无法进行正常生活的,安置中心的心理医生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志愿者帮助受害者敞开心扉,更好地学会与人交往。安置中心还可为受害者提供知识、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

针对被拐儿童解救后的康复问题,有专家表示,少年儿童跟父母的依恋关系不可分离、不可缺少。如果孩子被拐,依恋关系受挫,成功解救后或许会产生很多“不良反应”:孩子不信任人,不能接受他爱的人也不能爱他人,较难形成良好的交往能力。因此,家长一定不能急于求成,可向专业人士比如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寻求帮助,帮助孩子弥补被拐卖甚至与“养父母”分离的创伤,恢复孩子正常的与亲生父母的依恋关系。

在叶朕看来,社区、学校、家庭在儿童保护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让他们熟记家庭地址、父母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教育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学会在遇到危险时寻求帮助,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与家长保持紧密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安全。提高社区居民对儿童安全的重视程度和防范意识。社区、学校、家庭互相之间加强沟通,以合作的形式共同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叶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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