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臭肉为何能“熏”倒多名官员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近日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涉事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经营,涉事校长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家长的强烈不满,也暴露出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件的重要原因。此外,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却能承办学校食堂,反映出学校在审查和管理方面的疏忽。
如果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迟早会出问题。“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做法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无视,也是对孩子健康的不负责任。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幸福和国家的未来,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闪失。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但从现实反馈看,涉事学校及其所在地相关部门并未认真执行通知要求,缺乏应有的担当作为。
近年来,个别学校食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每次曝光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但遗憾的是,一些学校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也没有加强防范机制。对于学校食堂来说,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环节操作,保障餐具用具洁净,是基本操作。学校应监督食堂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相关部门多次强调,要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并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具体到此次事件,学校相关负责人是否落实了陪餐制度值得质疑。如果真对孩子负责,就必须严格执行陪餐制,不能让其流于形式。
当地处理意见包括责令涉事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希望经过这次事件,涉事学校能够真正汲取教训。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容不得半点含糊,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才能让孩子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消除家长的忧虑和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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