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区委书记就长丰学校臭猪肉事件表态:从血的教训中反思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臭猪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官渡区联合调查组19日通报确认,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系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澎湃新闻注意到,10月20日,官渡区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德鸿主持。

据微信公众号“昆明官渡发布”消息,会议指出,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的极端重要性,以超常规大纵深的力度,全力打好整治攻坚战。要在强化责任上抓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扛牢主体责任,合力构建上下贯通、系统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在办好为民实事上抓具体,深入学校发现问题、用改革办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着力解决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真整真治回应群众关切。

会上,官渡区委书记陈汉作讲话,他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血的教训中警醒反思、痛定思痛、引以为戒,要从问题中找症结、找根源,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千方百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陈汉要求,要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事件调查进展,及时召开学校家委会通报相关情况,全力做好过渡期间餐饮保障,按程序终止涉事企业供餐服务,并根据家委会意见,启动学校供餐服务采购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耐心细致做好学生、家长的情绪疏导、排解疑惑。引导其依法依规理性反应诉求,加强学校及周边巡逻防控,确保校园安全;

全区学校务必全覆盖排查到位,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第一时间整改。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管理局要进一步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最大最优发挥人员作用,尽快全程全覆盖排查梳理。区委组织部要统筹好人员力量安排,各街道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参与排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目督办和区政府目督办要及时跟进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失责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要结合事件处置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梳理、总结,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监管措施,真正让全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提档升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案促改促治,把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人员培训、考核督导长效机制,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前述通报指出,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经调查,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处置意见是: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等。

对于涉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通报还透露,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另据《昆明日报》消息,10月19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刘洪建强调,近期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出有的单位和部门在思想认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迅速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发布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细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严格排查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外供餐企业责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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