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多部门回复“不存在”的加气站已建成,纪委介入调查

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李俊峰 陈郑伊

“一个没有立项、没有备案、用地违规的加气站,为何能建成?”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的沈先生向大象新闻记者反映,称该县开港大道一服务区内新建成一座液化气充装站,不仅建设违法违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事情真相如何?10月10日,记者实地探访了加气站并就此采访了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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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充装站与加油站仅一墙之隔

沈先生等人反映的液化气站,位于一服务区内,属地为尉氏县庄头乡。

10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加气站紧邻一加油站,占地近10亩,被高高的白色围墙圈起,留有西侧一个正门,和北侧一个偏门,都是大门紧闭,也没有悬挂企业名牌。

围墙高近3米。借助南侧围墙土坡较高的地势,可见内部有一块方形区域,硬化的地面密布阀门。

“地下埋的就是气罐,有管道通往工作台。”反映情况的当地居民沈先生和魏先生说,这个加气站于今年3月开始动工,6月份基本建成,共有8个50立方米的地埋式储气罐,但一直没有投入经营。

因为加气站位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内,最初他们以为是为了解决经过的燃气汽车充气,但后来发现并没有常规的大棚和充气机台,规模与建制是民用液化气充装站。而加气站与油站仅一墙之隔,存在安全隐患。

项目名称为啥多了个“小尾巴”?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该气站所在地,原为开封交通建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交建投)的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用地。

2023年9月,开封交建投通过公开挂牌,将该项目的10亩土地,租赁给了开封保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保源),用于建设液化石油气站,旨在“推进产投公司加快发展多元化经营”。

“这个气站实际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未批先建。”沈先生出具了两份文件:其中由开封尉氏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该证的“建设项目名称”一栏,注明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

而由开封尉氏县住建局颁发于今年3月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则多了个“小尾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变成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液化气储配站”。

项目名称为何会多个“小尾巴”?沈先生从今年6月份开始,便不断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并要求信息公开,回复问题。

多部门回复该气站项目“不存在”

今年8月,沈先生等人收到了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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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尉氏县政府办回复称“尉氏县政府同意该液化气储备站建设的批复文件”“信息不存在”;尉氏县发改委回复称“尉氏县发改委立项项目备案书(液化气储备站项目)不存在”;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回复称“尉氏县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意见书(开封交建产业有限公司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不存在”。

“液化气站必须是专地专用,要求非常严格。”反映情况的当地居民魏先生还注意到,该地块的用地性质是“商业用地”,只能规划与开港大道综合服务区项目配套的商业汽车加气站,绝不能用来建设民用液化气充装站。

这个加气站为何能施工建成?沈先生和魏先生人分析认为,这是“开封保源公司套用综合服务区的规划建设手续。”

住建局:未批复地下建筑

“为何比照前置的规划项目名称,后置的施工许可证上项目会多出个‘液化气储备站’的‘尾巴’?”当天在开封尉氏县住建局工程股办公室,沈先生再次质疑。

工作人员张先生回答说他们的审批并不存在违规,他们是针对综合服务区项目提出的工程规划变更申请做出的相应批复,只对项目的地上配套建筑,并不包含地下建筑。且他们“从不批复燃气项目”,而已经建成的地下罐区“可能超范围建筑了,属于未批先建”,这部分“应该归执法局查处。”

沈先生又提出疑问,既然不审批燃气项目,为何非要后缀“液化气储备站”,且已造成了既定事实。工作人员称“我给你解释不了,你还是找我们领导吧。”

按照张姓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一行来到5楼询问,但因相关领导外出未果。

城管局:加气站一旦经营必严惩

记者一行随后来到了开封尉氏县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核实。

“从今年五六月份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就不断对这个加气站进行检查,平均每个月去一次。”该局燃气办何主任透露说,今年夏天他们首次到该气站施工工地执法时,曾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施工,但施工方“根本就不在乎,说‘我们就是建着玩呢。’”

何主任认为这个气站明显违反了上级有关“一县一网”“一城一企”的“大政方针”,“即便是建成了,也办不了证。起码我们这一关,他就过不了。”

何主任告诉记者,在最近的一次执法中,他们现场拧开了气站的阀门,发现里面罐装的是水。“这说明他们至今也没敢经营。”“一旦发现有车辆送气罐装,只要今天发现,我们明天就会查处。”

沈先生和魏先生则认为,既然住建部门也认定了这是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为什么不能提前排除隐患,非等到有了经营行为才执法。

何主任表示只要住建部门给他们下函,他们就会果断执法。同时表示会将举报人的意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天眼查显示,开封保源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9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营运状况显示该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

记者多方尝试联系该公司未果。

开封尉氏县城管局燃气办工作人员称,“加气站从建设到完工,(这家公司)从没过来打过招呼,连一个电话也没打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颁布的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管道燃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不得以招商引资协议、投资开发协议、工程建设协议等替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2025年年底之前基本实现‘一城一企’的经营格局。”

2023年11月,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经营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此予以了再度重申。

百度搜索“新建液化气储备站审批流程和具体步骤”,可获悉新建加气站经营需要多道“关卡”,涉及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安监、气象、环保等诸多部门。

“作为普通百姓,我实在很难理解,这么一目了然的违法建筑,怎么就拆不了。”反映该情况的当地居民称,2019年,尉氏县与许昌长葛交界的洧川镇湾李村,一家名为“永盛燃气”的违规加气站,就曾在居民区中建成,这家违规加气站最终被彻底铲除。

当天在开封尉氏县住建局采访时,记者获悉当地纪委目前正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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