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基金亏170万起诉银行获赔159万 法院判银行承担九成责任
买基金亏170万起诉银行获赔159万
一位60后的投资者王某,在上海一家银行投入558万元购买了一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当她意欲赎回投资时,客户经理向她保证投资能够保本保息。然而,两年后,这项投资非但没有实现预期的收益,反而出现了170余万元的亏损。对此,王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银行索赔。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个相关案例。根据法院的二审裁决,由于该银行未能执行“双录”规定,并且违规承诺了预期收益,需承担王某投资损失的90%,赔偿金额约为159万元,包括本金和利息。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银行在销售该基金过程中,其员工的保本保息承诺违反了相关规定,直接导致了王某的投资损失,银行对此负有重大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先前已有投资理财产品的经历,应该对投资风险与潜在回报有一定的认知,因此她也需为自己的决策承担部分责任。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最终裁定银行需承担王某损失的90%,剩余10%的责任由王某自己承担。在确定王某的实际损失时,法院参考了银保监部门于2023年6月21日对该银行违规行为的认定。王某在此之后未及时赎回基金,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这部分扩大的损失由其个人承担。因此,法院将2023年6月22日设为损失计算的基准日,计算得出王某的本金及利息损失总计176.25万元,银行按90%的责任比例需赔偿王某约158.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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