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张福生获刑13年:受贿3893万终受法律制裁

“老虎”张福生获刑13年

10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张福生被认定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法院还下令追缴其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老虎”张福生获刑13年!

张福生,1962年9月出生,辽宁籍人士。官方记录显示,他在2022年11月在职期间接受调查,随后于2023年6月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调查中揭露,张福生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参与赌博”,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和工程承包利益”等。

根据法庭审理,自1997年至2022年间,张福生利用其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个岗位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职位升迁、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借此直接或间接收受了价值总计约3893万元人民币的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张福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理应受到法律严惩。鉴于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法庭决定对其酌情从重处理。同时,考虑到张福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大部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并且积极退赃,所有犯罪所得及孳息已被成功追回,这些因素构成了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因此法庭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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