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AI合成内容 官方出台新规征求意见 规范标识迎监管新时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了规范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各界权益及维护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shicac.gov.cn,或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管理技术局,邮编100044,信封需注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收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
该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明确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要求,包括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显式标识是用户能直接感知的提示,如文字、声音或图形;隐式标识则是通过技术手段在内容数据中加入,不易察觉。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形下必须为生成的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并在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式标识。同时,网络信息传播平台需采取措施规范合成内容的传播,包括验证和提示内容属性。
服务提供者还需在用户协议中说明标识规范,并可应用户要求,在用户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用户上传合成内容至传播平台时,须主动声明并使用标识功能。任何企图恶意处理标识的行为将受到禁止,服务提供者还应遵循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并在履行相关手续时提供标识相关信息,协助打击相关违法活动。违反本办法规定且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受到处罚。该办法预计自特定日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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