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节日反腐警钟长鸣

随着中秋、国庆佳节临近,天津市为了树立清廉节日风气,公开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旨在通过这些实例起到警示作用。

第一起案例涉及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的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峥。自2011年至2022年间,李峥多次接受了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约8万元的礼品与礼金。此外,从2017年到2022年,他还频繁参加由某企业负责人付费的宴请,这些行为均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因其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李峥已被开除党籍、公职,并面临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第二例是关于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调研员马玉泉。在2016年至2021年的多个节庆期间,马玉泉收受了多家企业负责人赠送的贵重礼物,总价值超过2万元,并多次接受了这些企业负责人出于利益考虑安排的宴请。同样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马玉泉也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处理。

第三起案例的主角是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罗永松。2018年8月,罗永松在出差时接受了企业负责人的宴请、住宿及娱乐活动安排,费用由对方承担。另外,他在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空间。罗永松因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并受到了刑事处罚。

最后一例是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的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沙毅。沙毅在2013年的春节和中秋节期间接受了服务供应商的提货券作为礼物,并在2013年至2021年间,多次接受供应商的旅游邀请,携亲友前往多地游玩,费用同样由供应商承担。沙毅也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并被判刑罚款。

通报指出,尽管天津市近年来持续努力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有效遏制了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但仍有个别人员顶风违纪。这些案例暴露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存在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强调了持续深化整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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