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逃期间强奸杀人办案民警获刑 玩忽职守终被判刑
男子在逃期间强奸杀人办案民警获刑
2019年2月,贵州某派出所民警谢某负责一起抢劫案,他虽确认嫌疑人王某身份,却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王某之后犯下强奸、杀人等重罪,并被判处死刑。谢某因此番玩忽职守也被判刑。近期,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二审刑事裁定细节。
据此前六枝法院通报,在一审庭审中,有超过30名当地公安干警参与旁听。检方指控指出,谢某在2019年明明已锁定抢劫案嫌犯王某,却因严重失职未能及时采取追逃措施。王某随后两年间连续犯下多起恶性犯罪,直至被捕并被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罪名包括故意杀人、强奸及盗窃。
一审法院调查发现,派出所通常处理相对简单的刑事案件,如盗窃、危险驾驶等。接警人员一般会负责案件从调查至起诉的全程。谢某在接到抢劫报案并锁定王某为嫌疑人后,仅进行了初步查找而未深入侦查或案件移交。直至2020年另一起命案将王某锁定为凶手,谢某才想起前案未妥善处理并补办手续。王某被捕后,其系列罪行被并罚判处死刑。
2021年,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案时,发现谢某在陈某某抢劫案中的玩忽职守行为,于2023年8月正式对谢某立案调查。一审判决谢某犯玩忽职守罪,处有期徒刑一年。谢某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其失职行为直接关联王某后续犯罪,导致公共安全受损,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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